共 2940 条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地税发[2008]53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6-17
实施时间:2008-1-1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质量,更好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7〕1273号)精神,结合全省地税工作实际,现将《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以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企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定下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定下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工商综[2008]20号发文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8-6-13
实施时间:2008-6-13
法规类型:工商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的通知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综字[2008]60号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8-6-13
实施时间:2008-6-13
法规类型:行政性收费项目,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的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票据样式的通知》(财综〔2008〕2号)规定,决定启用《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7月1日起,有关单位在收取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应使用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详见附件),不再使用其它票据收取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由建设房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购领、结报和核销。财政部门不直接向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建设房管部门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房产开发等有关单位代开该收据。 三、各级财政
关于开展税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开展税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8]572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6-12
实施时间:2008-6-12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提高税务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开展税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工作目标和原则 安全检查工作的目标是在2006年和2007年信息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网络与信息系统面临的风险,评估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强化信息安全意识、规范信息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促进有关工作的落实,提高税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为奥运会召开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与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税务总局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进行抽查。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函[2008]136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6-11
实施时间:2008-6-11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车购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青国税发〔2008〕65号)文件的规定,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实际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馈。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规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和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和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财办购[2008]12号发文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2008-6-10
实施时间:2008-6-10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办购〔2008〕8号)的部署,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已经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6月20日起进入重点检查阶段。现将重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重点检查坚持“依法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在整改”的原则。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发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督促被查单位依法实施规范采购,推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组织领导 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琼府办[2008]77号发文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8-6-10
实施时间:2008-6-10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海南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日 海南省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 为确保海南省工业发展资金安全,根据《海南省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府〔2004〕48号),对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企业借用省工业发展资金的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小于60% ,资产利润率大于10%)。 (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回报率不低于银行长期贷款利率。 (
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我局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75号)要求,现就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着力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发展质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央部门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国家财力相适应;要继续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要开展支援灾区节约活动,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积极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64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6-6
实施时间:2008-6-6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关于印发《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8]556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6-5
实施时间:2008-6-5
法规类型: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工作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反映。 二○○八年六月五日 税务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政府部门,应带头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带动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一、明确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政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4号
发文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4号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4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08-6-5
实施时间:2008-6-5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规范和保障海关保税核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核查证”(以下简称“核查证”)于2008年7月1日起启用。 “核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是海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核查职权的专门执法证件。“核查证”形式为横式双面彩色防伪证卡。证卡正面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英文字样;中部左侧为持证人员着海关春秋制服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右侧基底为淡黄色海关徽志图案,上印有“核查证”中英文字样及持证人员姓名、单位、证件编号等内容;下部印有“海关保税核查人员持此证依法执行公务,请予协助”字样。证卡背面中央位置印有海关徽志图案,图案下方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英文字样及持证人员注意事项。“核查证”编号由大写字母“HG”及7位数字组成,7位数字与持证人员的海关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适用文书》的通知
代理人/经办人
(在申请事项及子项目前划“√”)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1)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或本单位自行设计的发票;
3、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发文标题: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62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6-3
实施时间:2008-6-3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共中央制定《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最近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实施纲要》部署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标本兼治、综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国税发[2008]153号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6-2
实施时间:2008-6-2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市国税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目前需要在全市国税系统中选拔任用一批正处级领导干部。为了做好此次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群众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参与度,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定位做好服务性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定位做好服务性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8]254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6-2
实施时间:2008-6-2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今年的服务性调研工作,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有序开展。为确保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服务性调研的内容和工作定位,保证服务性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正确理解服务性调研“寓管理于服务”的宗旨。各地在实施服务性调研工作时,应当根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强化税收服务的职能,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充分运用、严格执行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防范税收风险,为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二、准确把握今年服务性调研工作的重点对象和内容。今年的服务性调工作,重点对象是规模较大的重点税源企业和新增的重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