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360 条法规
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93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8-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机关受理外部门查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九日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议费差旅费问题解答的通知
杭财行[2008]942号发文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08-10-06
发文标题: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议费差旅费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杭财行[2008]942号发文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10-6 实施时间:2008-10-6 法规类型:差旅费, 会议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市级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差旅费管理办法),帮助单位正确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印发会议费、差旅费问题解答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如何使用《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会议审批表》?  答:对“纳入分类管理的会议”,单位应在上年年末编报会议预算时,按照“一会一表”的形式填写《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会议审批表》,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连同预算项目文本、准予召开会议的上级文件、批示等其他附件一并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 “二下”将经核定的《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会议审批表》返还单位作为向会计结算中心结报报销附件,向会计结算中心结报。  对“不纳入分类管理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库字[2008]16号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08-10-06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库字[2008]16号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8-10-6 实施时间:2008-10-6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现将《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考虑到此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发卡采用分批、分单位进行,具体发卡安排由财政部门另行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八年十月六日  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加快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浙政办发〔2005〕71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表彰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财库函[2008]1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2008-09-27
发文标题:关于表彰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函[2008]1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9-27 实施时间:2008-9-27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地方财政部门不断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地方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我部对部门决算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共评选出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21个,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予表彰。  附件: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财政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0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doc
关于表彰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财库函[2008]17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2008-09-27
发文标题:关于表彰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函[2008]17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9-27 实施时间:2008-9-27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中央部门不断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央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我部对部门决算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共评选出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78个,其中:一等奖20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3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予表彰。  附件: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财政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07年度中央部门获奖名单.doc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8]66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8-09-26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办发[2008]66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6 实施时间:2008-9-26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06〕49号)规定,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和范围  考评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考评范围主要是各市局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个别项目延伸到县(区)局。  二、组织形式及分工  考评工作由省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另行确定。  考评小组第一组负责广州市局和各市局网站,第二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京地税纳[2008]232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8-09-25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京地税纳[2008]232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5 实施时间:2008-9-25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市局相继出台限时服务、“一窗式”服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全程办税服务、区域通办服务、办税公开等一系列文件,在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办税服务厅已经逐渐成为纳税人满意度较高的服务载体。为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办税服务厅承担着税收征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涵盖着税收征管工作的起点和终点,实际上是各税政业务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湘财购[2008]14号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08-09-24
发文标题: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购[2008]14号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湖南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一)货物类  1、交通工具:公务用车、专用车辆;  2、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吸尘器;  3、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碎纸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4、办公大宗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U盘、光盘、移动硬盘;  5、计算机软件
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财预[2008]406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2008-09-24
发文标题: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财预[2008]406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  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要规范乡镇
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
-- 审计署 2008-09-24
发文标题: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 法规类型: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方针,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立足全局,把握重点,对灾后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效果,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全面检查国家有关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与重建规划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作用。  (二)审计目标。掌握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情况,揭示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促进灾后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8]183号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08-09-22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8]183号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2 实施时间:2008-9-22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江西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现将《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3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情况,现就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提升国税行政效能,建设和谐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绩[2008]48号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08-09-17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行为,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财企[2001]80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管理办法  2.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评估核准行为,维护固有资产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固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财企[2001]80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占有固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资产评估的核准。  第三条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将有关材料和资产评估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川办发[2008]3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8-09-17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川办发[2008]3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8-9-17 实施时间:2008-9-17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200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机关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反映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存在配置失衡、使用效率低下、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处置尚不规范等问题。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形成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分离,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产权统一(综合)管理,省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或受委托管理),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格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经济实体及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配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91号发文部门: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2008-09-17
发文标题: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土资发[2008]191号发文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文时间:2008-9-17 实施时间:2008-9-17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公益性技术前期预研、实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有关技术标准研究等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部制定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涉税软件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8]290号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08-09-16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精神,市局近期对5家涉税技术服务单位的收费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发现部分技术服务单位在服务收费、发票开具、合同签订、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各技术服务单位为此进行了自查自纠。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纳税人应用电子手段进行申报纳税、网上办税,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强化监管职能,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开发或委托开发的拥有产权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应免费向纳税人发放;对税务机关不拥有产权、通过市场化开发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应协调开发商、服务商与纳税人签订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及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纳税人自愿使用信息产品和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次服务付费的方式,不服务不收费,并进行约束和加强监管。立足于纳税人现有的技术条件升级软件,禁止开发商和服务商利用软件升级推销设备以及利用培训等机会向纳税人收取高额费用。为此,各单位必须对辖区内的涉税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一次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