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718 条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7]92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07-04-11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地税函[2007]92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11 实施时间:2007-4-11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7]2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认真清查本地所有外商投资运输企业,并全部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对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虽有运输字样,但不具备运输车辆,不提供运输劳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二、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外商投资运输企业,不执行新办货运企业纳税辅导期制度。各地应尽快组织本地新认定的外商投资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购买税控盘,并按规定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按期报送货运税控数据。  三、各地应加强对外商投资运输企业的税收管理。根据其实际营运能力,核定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60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7-04-10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7]160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10 实施时间:2007-4-10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扬州、泰州、淮安、宿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详见附件)是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在扬州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上述企业(包括总部和跨区域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施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总部和跨区域机构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  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1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分公司  2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3扬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通知
厅公路字[2007]88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交通部 2007-04-09
发文标题: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厅公路字[2007]88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发文时间:2007-4-9 实施时间:2007-4-9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部决定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活动的目标  以《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为载体,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以“诚信履约”为导向,通过督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耐久性,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督查活动的组织  今年的督查活动,首先是在省(区、市)自查的基础上,然后按全面督查、专项督查、省级互查三个层次开展。部公路司负责组织对广东、江苏、河北和山东等4个省进行全面督查;部质监总站负责组织对北京、天津、云南、河南、江西、陕西、宁夏、上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147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7-04-09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函[2007]147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9 实施时间:2007-4-9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广东省邮政公司《关于申请2006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额度的函》(粤邮政函〔2007〕1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广东省邮政公司2006年度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2918万元,并按规定分解到所属企业(详见附件)。广东省邮政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核定的标准内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核定标准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广东省邮政公司及其所属企业2006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九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7]149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7-04-09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粤国税函[2007]149号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9 实施时间:2007-4-9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06〕234号)收悉。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7〕271号),同意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从事公路建设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九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53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7-04-03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三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7]53号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7-04-02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为加强对道路运输业的税收管理,规范营运车辆的挂靠经营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公平税负,完善代征工作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源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清理营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   营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是指权属为个人的从事道路运输车辆改变经营主体,以单位名义对外经营,独立(或部分)承担经营成本费用、自负盈亏的经营行为。为切实规范我市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秩序,应对营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进一步进行清理整顿。   (一)清理原则   挂靠车辆的清理原则:一是税收负担不变,即对挂靠车辆实行“定期定额(承包、挂靠)”征收方式的管理;二是税收收入的归属不变,即挂靠车辆的税收归属为“居民身份证件”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域的主管税务机关。   (二)工作方案   本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初至6月底。各基层局要对所属自开票单位车辆及其他单位“开票即征”、“暂不征收”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对车辆逐一进行认定,填写《道路运输业纳税人车辆情况审核认定表》(见附件),并移交对应的征稽分局核准。经主管税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41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7-03-30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7]141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30 实施时间:2007-3-30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2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7]111号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7-03-29
发文标题: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地税发[2007]111号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29 实施时间:2007-3-29 法规类型: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的规定精神,鉴于我区直属粮食(油)储备库承接储备中央储备粮(油),且其生产经营业务以及在管理和使用等多方面功能与中央储备库一致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我区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自治区直属粮食(油)储备库承担储备国有储备粮(油)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2006年度至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其他收入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自治区直属粮食(油)储备库承担储备国有储备粮(油)业务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给予免征2006年度至2008
关于加强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电[2007]21号发文部门:建设部 建设部 2007-03-29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建质电[2007]21号发文部门:建设部 发文时间:2007-3-29 实施时间:2007-3-29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建委,交通委:  近期以来,一些地方地铁建设和运营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做好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在建地铁项目和已投入运营使用的地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消除施工和运营中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在建项目各方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程序,以及基础数据是否准确、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应急预案是否可行等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查出的隐患因素进行认真梳理,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并加强督促检
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印制发放办法的通知
厅职评字[2007]65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交通部 2007-03-27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印制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厅职评字[2007]65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发文时间:2007-3-27 实施时间:2007-3-27 法规类型: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印制发放管理工作,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岗位培训并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的资格证件。  第三条 受交通部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具体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印制、分发和编码规则的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从业资格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12月底前向评价中心申报次年所属各地市从业资格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运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7]84号发文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7-03-27
发文标题: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运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地税发[2007]84号发文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27 实施时间:2007-3-27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我省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从2007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在全省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走上正轨,运转正常。但各地反映出的问题也比较多。为进一步做好货运发票税控管理工作,现针对一些共性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服务厅的服务问题。使用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以后,遇到高峰期,部分纳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等候开票的矛盾比较突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增加货运发票开票窗口来解决,需要加购税控盘的,以市、州局为单位集中向武汉天喻公司联系采购。  二、税控系统与征管系统信息对接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省税控系统与征管系统尚未做好接口,在现有情况下,两边信息数据不能对接,仍需各地组织人员手工录入。各地在录入纳税信息时,应要求分户录入,确保系统户管资料完整、
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交通部令2007年第2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交通部 2007-03-26
发文标题: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发文文号:交通部令2007年第2号发文部门:交通部 发文时间:2007-3-26 实施时间:2007-7-1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已于2007年3月12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保安管理,根据经过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下列从事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和从事国际航运业务的中国公司以及进入中国管辖海域的外国籍船舶:  (一)客船;  (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三)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  (四)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  适用本规则的船舶以下简称船舶。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用船舶和仅用于政府公务用途的船舶。  第三条 交通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的通知
晋地税函[2007]57号发文部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7-03-21
发文标题: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地税函[2007]57号发文部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21 实施时间:2007-3-21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山西 发文内容: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鉴于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的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启用《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开展快递业务,使用《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  二、《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由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套印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纳入涉外发票管理范围。  三、《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快递业务专用发票》为中英文对照,发票代码为:214000X4X716,规格为190 mm×105mm=40开,使用38g防伪水印纸印制,发票监制章及发票代码、号码均使用专用大红荧光油墨印制。  四、《联邦快递(
关于对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食收取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05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03-20
发文标题:关于对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食收取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2007]605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3-20 实施时间:2007-4-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铁道部: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4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经山海关站入关的稻谷、大米、小麦、小麦粉、玉米和大豆收取铁路建设基金,收取标准为每吨公里0.012元。  请你部具体组织落实,并加强对东北地区粮食外运运力的安排。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