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7307 条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3]618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3-11-19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个[2003]618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3-11-19 实施时间:2004-1-1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崇文区(涉外)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明确如下:   一、2004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中外籍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其任职受雇的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代扣代缴。   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由其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依法处理。  四、外
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民发[2003]158号发文部门:民政部 民政部 2003-11-18
发文标题: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发文文号:民发[2003]158号发文部门:民政部 发文时间:2003-11-18 实施时间:2003-11-18 法规类型: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的精神,对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面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可选择2-3个县(市)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力争到2005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这项制度平稳运行。农村医疗救助从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人员和最急需的医疗支出中开始实施,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国税函[2003]12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3-11-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企业减免所得税起始日期的请示》(京国税发[2003]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执行以来,各地对新办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之日理解不一,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标明的设立日期在6月30日之前的,应以当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在6月30日之后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享受定期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个年度起计算。如果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 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税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另外,鉴于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征收的,税务机关应按年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3]17号发文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03-11-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已于2003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20日起施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首长机电设备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不服柳州市房产局注销抵押登记、吊销[1997]柳房他证字第0410号房屋他项权证并要求发还0410号房屋他项权证上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   此复。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88号发文部门: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2003-11-17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土资发[2003]388号发文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文时间:2003-11-17 实施时间:2003-11-17 法规类型:国土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在京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的要求,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须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农业问题放在基础和战略地位高度重视,从保持良好发展局面、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对农业和粮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盲目设立开发区、乱批滥占耕地等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征[2003]615号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3-11-17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是国家税务总局整顿税收秩序、推进依法治税、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抵扣的重要举措,市局以京地税营[2003]581号文件进行了转发。为了及时、全面地贯彻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关于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局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成立由征管科、营业税科、地方税科、所得税科、信息站、税务所等部门的领导组成的贯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牵头,按照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主动配合、规范程序、快捷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宣传辅导、做好审核认定、严格委托代征、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各项工作及时、稳妥、顺利地开展。  二、关于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申请和审核手续  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货运业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报《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按照《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第五条或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主管税务机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 国家土地管理局 2003-11-14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3-11-14 实施时间:2003-11-14 法规类型:国土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土地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十多年来,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违规登记、不规范登记的问题,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土地登记的效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给土地权利人造成损失。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真正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的合法性、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的权属必须清楚。土地权属是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13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3-11-13
发文标题: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3]13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3-11-13 实施时间:2003-11-13 法规类型: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自1985年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对支持外经贸事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出口退税机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经过慎重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出了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重大决策。这次出口退税机制的改革,既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利益关系的调整,又涉及到外贸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作为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机制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沪财会[2003]185号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03-11-13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会[2003]185号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3-11-13 实施时间:2003-11-13 法规类型: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3]8号)规定,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现就本市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
陕西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试行]
--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3-11-12
发文标题:陕西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试行] 发文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3-11-12 实施时间:2003-11-12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陕西 发文内容: 陕西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试行)    =====目录 =====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价格鉴证原则-------3.1价格鉴证工作原则 -------3.2价格鉴证专业原则 4价格鉴证机构及人员 5价格鉴定程序 6价格认证程序 7价格鉴证方法 -------7.1市场比较法 -------7.2收益法 -------7.3成本法 -------7.4专家咨询法 8一般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9刑事案件物品价格鉴定 10损坏物价格鉴证 -------10.1损坏物价格鉴定的一般原则 -------10.2损坏物贬值的确定 11常见标的物价格鉴证 -------11.1一般机器设备价格鉴证 -------11.2机动车辆价格鉴证 -------11.3非机动车辆价格鉴证 -------11.4办公设备、家用电器设备价格鉴证 -------11.5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 ---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监发[2003]23号发文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11-12
发文标题: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银监发[2003]23号发文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3-11-12 实施时间:2003-11-12 失效时间:2008/1/24 0:00:00法规类型:金融证券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三条 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申请包括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  公司拟设地银监局(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机关,银监会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批机关。  第四条 银监局对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资料实行签收制度。  第五条 符合《办法》第五条的申请人应向银监局提交汽车金融公司筹建申请表及《办法》第九条要求的资料。  第六条 银监局在签收到筹建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形式,银
关于对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的污水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3]320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11-11
发文标题:关于对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的污水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环函[2003]320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2003-11-11 实施时间:2003-11-11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尚未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能否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请示》陕环字[2003]4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根据以上规定,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后,环保部门不再向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的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但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单位,环保部门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
环发[2003]177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11-11
发文标题: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 发文文号:环发[2003]177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2003-11-11 实施时间:2003-11-11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反映部分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查处此类违法排污行为,现就有关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规定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1.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  2.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  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  4.将未经
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国资厅评价[2003]53号发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11-11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的精神,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统一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度,现将《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公布后,我们陆续接到一些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询问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问题,现解答如下:   一、关于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进行审计的问题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有关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应纳入中央企业清产核资范围,由中央企业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统一组织。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清产核资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可由中央企业委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也可由中央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按有关规定进
关于公布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3-1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集团:   根据原国家机械工业局《车辆识别代号管理规则》(CMVR A01-01)有关规定,现将审查获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英文: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简称:WMI)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方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受理、审核和备案以及车辆识别代号(英文:Vehicle Identificatn Number,简称:VIN)的管理工作。   此次获准WMI的企业请按照车辆识别代号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已由原国家机械工业局批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企业请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附件:获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获准的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汇总表 序号 制造厂名称 WMI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