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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74号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08-02-26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函[2008]74号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江西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42号)规定,现就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由公司总部在其所在地按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均为县级机构,未单独设账,统一由其所属设区市级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监管工作由各设区市国税局负责。  三、
关于调整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8]20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2008-0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包括额定装载质量不小于108吨的大型电动轮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和额定装载质量不小于85吨的大型机械传动非公路矿用自卸车。提出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设计试制能力;2、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3、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4、已有明确的市场对象和较大用户群;5、大型电动轮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年销售量一般应大于15台,大型机械传动非公路
关于表彰2007年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湘地税函[2008]25号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8-02-26
发文标题:关于表彰2007年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25号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2007年,全省地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积极贯彻落实税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省局统一安排部署下,突出抓好车船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在征管模式和征管手段上大胆创新,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经省局研究,决定授予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等13个单位为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管理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努力提高地方七税管理水平,为湖南地税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ΟΟ八年二月二十六日2007年度车船税 土地增值税管理先进单位名单1. 车船税管理先进单位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邵阳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  麻阳县地方税务局  临武县地方税务局2. 土
关于报送2007年审计后年度决算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函[2008]41号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02-26
发文标题:关于报送2007年审计后年度决算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保监厅函[2008]41号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保险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保监发〔2004〕123号)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我会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审计后年度决算数据。现就报送2007年审计后年度决算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按照《关于开展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转换和对接系统切换工作的通知》(保监统信〔2006〕1334号)的要求,向我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以下简称“新统计制度”)规定的审计后年度决算数据。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   二、在2007年底之前未完成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在向我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原统计
关于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8年第18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02-26
发文标题:关于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8年第18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根据各地上报的2007年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和企业(生产线)名单,现将2007年应予淘汰的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数量和企业(生产线)名单予以公告。  请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一、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的企业名单     二、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酒精产能的企业名单     三、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味精产能的企业名单     四、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柠檬酸产能的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环保总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02-26
发文标题: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发文部门: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2008年2月26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经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通过《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工作,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成立行业调查检查委员会。  第二条 调查检查委员会是协会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协会秘书处作为协会的常设
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 其他地方机构 2008-02-26
发文标题: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决议  (2008年2月26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经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通过《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暂行规则》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检查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工作,促进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成立行业调查检查委员会。   第二条 调查检查委员会是协会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协会秘书处作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调查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调查检查委员会负责对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8]59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8-02-26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函[2008]59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宣传贯彻新税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全省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鲁国税函〔2008〕6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确保新税法及时、全面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新税法宣传。各级国税机关要以政府支  持、社会理解和纳税人遵从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新税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加强对新税法的宣传。要将新税法宣传与日常纳税辅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2008-02-26
发文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现就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用暂时进境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如不能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车辆测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对于非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暂时进境车辆,不能申请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二、国内客户定制的车辆,在完成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必检项目测试后,如需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申请核准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并提交相关定制合同、发票及进口许可证件等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暂时进境核准地直属海关审批同意后,转关至国家指定整车进口口岸办理进口手续。  三、暂时进
审计署经贸审计司2008企业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招标公告
-- 审计署 2008-02-26
发文标题:审计署经贸审计司2008企业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招标公告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8-2-26 实施时间:2008-2-26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经贸审计司(以下简称“审计署经贸司”)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审计署经贸审计司2008年企业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审法发[2006]39号)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并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将继续开展对有关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   为保证企业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不超过20家入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委托实施企业审计任务的候选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署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8]42号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8-02-25
发文标题: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工商市字[2008]42号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08-2-25 实施时间:2008-2-25 法规类型: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明确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为落实国办发[2007]7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现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
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
国测图字[2008]1号发文部门:公安部,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外交部, 新闻出版总署, 信息产业部 公安部,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外交部, 新闻出版总署, 信息产业部 2008-02-25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 发文文号:国测图字[2008]1号发文部门:公安部,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外交部, 新闻出版总署, 信息产业部 发文时间:2008-2-25 实施时间:2008-2-25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随着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基于互联网的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发展迅速,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资质或未经批准,擅自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把一些敏感的、不宜公开的、甚至是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威胁国家安全。为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重要性   地理信息是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6号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6号发文部门:商务部 商务部 2008-02-25
发文标题: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6号 发文文号: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6号发文部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2-25 实施时间:2008-2-25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启动第二批国产糖收储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431号)要求,决定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补充国家食糖储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收储管理工作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负责。   (二)收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收储竞价交易通过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华储市场)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二、数量、品种、价格和库点   (一)收储数量为20万吨。   (二)收储品种为2007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7-2006壹级及以上的白砂糖。   (三)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3500元(南宁车板价,含税),最高到库结算价(含税)为收储基础价格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送货到库价格
房屋登记办法
建设部令第168号发文部门:建设部 建设部 2008-02-25
发文标题:房屋登记办法 发文文号:建设部令第168号发文部门:建设部 发文时间:2008-2-25 实施时间:2008-7-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房 屋 登 记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
关于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8]1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2-25
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税政策,促进税收统一、公平,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就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二、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附件:成品油进口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