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61 条法规
关于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提取管理费标准的批复
国税函[2003]232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3-03-03
发文标题:关于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提取管理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3]232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3-3-3 实施时间:2003-3-3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提取2002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川地税发[2002]08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2年向所属企业提取168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附件: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略)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质检认联[2003]46号发文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02-27
发文标题: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质检认联[2003]46号发文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3-2-27 实施时间:2003-2-27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各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关系的决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交叉。对低压电器等17种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见附件1)。同时,对食品电烤炉等6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见附件2)。以上决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的部分项目目录。  2、部分需明确范围的产品
关于猎豹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3]36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3-02-20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猎豹牌系列越野车和小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该公司生产销售的猎豹牌系列越野车和小客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越野车和小客车的名称、车型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清单 序号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减税起始日期   备注 1  猎豹牌轻型客   CJY6470E     2000.11.1    车及系列专用  CFA5022XDS    车       CFA5022XFY           CFA5022XGC           CFA5022XHY           CFA502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3]15号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3-02-18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流[2003]15号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3-2-18 实施时间:2003-2-18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浦东新区、黄浦区税务局,市财税三、四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市卷烟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牌号、所有规格的卷烟都是本次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的对象,都要填列本通知规定的相应的表格。  二、填表企业名单仍按沪国税流[2000]29号(编者注:见本刊2001年第3期第5页)文件规定的企业名单执行。  三、填表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应填列《卷烟生产企业经济指标调查表》(附件1)。如有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投放市场,应在投放市场的次月起填写《卷烟生产企业经济指标调查表(新牌号、新规格)》(附件2),并连续填报12个月。如有卷烟零售价格下降,应在价格下降的当月填写《卷烟生产企业经济指标调
关于奇瑞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3]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3-01-20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奇瑞牌小轿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2001年6月29日以后生产销售的奇瑞牌SQR7160SL、SQR7160GL、SQR7160L、SQR7160SLX型小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1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1-1
关于菲亚特牌小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2]209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2-27
发文标题:关于菲亚特牌小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2]209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2-12-27 实施时间:2002-12-27 法规类型: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跃进汽车集团所辖江苏南亚自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菲亚特(FIAT)牌轿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对上述轻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轿车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  减征消费税的车辆清单序号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减税起始日期   备 注 1  菲亚特牌轿车  NJ7151   2002.4.4 2  菲亚特牌轿车  NJ
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1170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2-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若干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对生产企业外购出口的允许退税的四类视同自产的产品,实际执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尽统一。为便于各地准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经研究,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界定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二、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一)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
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152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后,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否纳入免、抵、退税管理,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第六条所述四种产品。   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在按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收购视同自产产品的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供货企业销售给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加工视同自产产品后,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8号)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
关于夏利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2]17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1-21
发文标题:关于夏利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2]17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2-11-21 实施时间:2000-1-1 法规类型: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利系列小汽车,经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对上述小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附件:减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清单序号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减税起始日期 1  夏利    TJ7101U   2000.01.01 2  夏利    TJ7101     2000.01.01
关于红旗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2]179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1-2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红旗系列小汽车,经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对上述小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具体享受减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名称、型号及执行日期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减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清单 序号 车辆名称   车辆型号    减税起始日期  1  红旗   CA7180AE     2000.02.28  2  红旗   CA7180A2E    2000.02.28  3  红旗   CA7180A2EL1    2000.02.28  4  红旗   CA7202E3     2000.02.27  5  红旗   CA7200E3     2000.02.27  6  红旗   
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6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1-05
发文标题: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税退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2]16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2-11-5 实施时间:2001-5-1 法规类型: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下发以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购进的茅台酒酒基因不允许抵扣其已纳消费税,产生重复征收消费税问题,企业税负增加较大。鉴于上述重复征税问题属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情况,且白酒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在企业改制时难以预见,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白酒消费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集团公司在2004年底以前销售给股份公司的5297吨茅台酒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在股份公司依照财税[2001]84号文件的规定停止执行外购已税白酒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后,可分期退还给股份公司,但每期
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
国经贸行业[2002]716号发文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09-28
发文标题: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 发文文号:国经贸行业[2002]716号发文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2-9-28 实施时间:2002-9-28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各直管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十五”工业及行业规划精神,根据广大企业及金融、证券等部门的要求,国家经贸委研究提出了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医药、煤炭、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近期发展方向,旨在加强宏观调控,引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以提高我国工业整体竞争力。  近期工业行业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导向、突出重点、技术进步、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五项原则,坚持从市场出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改善、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防治污染,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形
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2002年修订]
--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2-08-06
发文标题: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2002年修订] 发文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8-6 实施时间:2002-8-6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3年2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号令发布;根据2002年7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8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2年7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习近平 二OO二年八月六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企业可以通过发展专业化协作,或相互间人才、资产、资金、技术的流动和商品购销渠道的互补,进
关于对深加工结转项下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核销所需凭证请示的批复
汇复[2002]175号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02-07-26
发文标题:关于对深加工结转项下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核销所需凭证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汇复[2002]175号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2-7-26 实施时间:2002-7-26 法规类型:对外经贸, 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加工结转(转厂)项下以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汇核销所需凭证的请示》(鄂汇经[200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于海关批准的进料转进料深加工结转业务,转出、转入企业之间如果以人民币结算,转入企业未对外实际付汇,转出企业办理出口核销时,应提供下列凭证:(1)正本出口货物报关单;(2)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3)经转入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核注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4)转厂合同。  此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2]71号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2-07-23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流[2002]71号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2-7-23 实施时间:2002-7-23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2]3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施细则下达以前,仍按市局《关于执行国税发[1999]68号等文件及本市补充规定的通知》(沪国税退[1999]8号(编者注:见本刊1999年第9期第6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