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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省20户大中型重点企业加快退税审批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6]264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6-09-30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省20户大中型重点企业加快退税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函[2006]264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9-30 实施时间:2006-9-30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退税便利,不断加快退税进度,全省选择了20户年出口额和出口退税额达到一定规模、财务核算健全、信誉好、近几年无出口骗税行为发生的出口企业,在退税审批上实行凭相关电子信息先行办理退税,出口单证备案核查,年度结束后办理核销的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对所列企业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内,若纸质单证不齐,但出口报关单等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出口企业可先凭相关电子信息,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出口退税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出口退税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资料予以受理并审核无误后,可先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出口企业在纸质出口单证收齐后要按顺序与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备查。   二、对所列企业的单证管理原则上采取年底前收齐核销的办法,第四季度发生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后出口退[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6]263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6-09-30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免]税审批权下放后出口退[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函[2006]263号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9-30 实施时间:2006-9-30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自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出口退(免)税管理机构设置、职责落实、人员配备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方法,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出口退(免)税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各地在出口退(免)税管理中也存在着管理机构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匹配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省局进行了专题调研,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县以下出口退(免)税管理机构。为便于管理,方便工作,统一明确县及县以下出口退(免)税管理由县(市、区)局税政管理科或税源管理科负责,并具体行使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等管理权限,其他日常性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在县(市、区)局、基层分局、税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6]85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9-25
发文标题: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85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9-25 实施时间:2006-9-25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169号)收悉,批复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是1992年在江苏省姜堰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金属精密锻件、精冲件、挤压件等。其主导产品闭塞冷模锻汽车差速器行星半轴齿轮、冷精锻汽车变速器同步器结合齿环、密闭锻压成型通用D16/DF6侧卫齿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光机电一体化”中“电子控制自动变速箱”(序号:04010803)范围。2002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2005年,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年总销售收入的64.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企字[2006]207号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06-09-18
各市、县(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外经贸企业:   为了加快我省自主出口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增强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省财政厅和省外经贸厅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出口品牌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做好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6〕4号)和《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浙财企二字〔2002〕1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出口品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符合国家外经贸发展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有利于提高自主品牌的附加值,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   第二条 出口品牌资金来源   由省财政厅和省外经贸厅从财政部下拨的中央品牌发展资金和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   第三条 出口品牌资金的使用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189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06-09-13
发文标题: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运行[2006]189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2006-9-13 实施时间:2006-9-13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税费征收,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办)、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精神,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铅锌工业的结构调整,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性  铅锌是与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原材料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8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62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9-11
发文标题: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8批]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62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9-11 实施时间:2006-9-1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8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8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8批).doc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7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61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9-11
发文标题: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7批]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61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9-11 实施时间:2006-9-1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7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7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相关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27批).doc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2006年第17号发文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2006-08-3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22日国防科工委第4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 张云川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企业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2006年第16号发文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2006-08-31
发文标题: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2006年第16号发文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8-31 实施时间:2006-9-1 法规类型: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22日国防科工委第4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 张云川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及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297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6-08-16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批复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6]297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16 实施时间:2006-8-16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锡国税发[2005]24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6]731号批复如下:  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无锡(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电力器件等。其主导产品“彩电场功放电路”、“CD马达驱动电路”、“音频功放电路”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微电子元器件”中“专用集成电路”(序号:010201)和“特殊导体器件及电路”(序号:010203)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当年,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3%.根据《中华人民
关于水洗猪鬃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773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8-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水洗猪鬃是否属于农业产品的请示》(渝国税发[2006]1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有关规定,水洗猪鬃是生猪鬃经过浸泡(脱脂)、打洗、分绒等加工过程生产的产品,已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应按“洗净毛、洗净绒”征收增值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299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6-08-10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6]299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10 实施时间:2006-8-10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南通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6]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是由中远造船工业公司(原中远工业公司)和日本川崎造船株式会社于1999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建造、销售、检修各种船舶和其他相关业务。2005年9月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2137号)批准同意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46220万元人民币,增资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确认,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三类第十八条第十五项。经北京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6]第A1020号)验证,截止2006年4月30日
关于对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06]1678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06-08-08
一、工艺与设备 1、               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规模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企业总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2、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m3; 3、               采用高压隔膜压滤机,用碳酸锰矿石为原料时滤渣含湿率≤25%、用氧化锰矿石为原料时滤渣含湿率≤28%; 4、               采用带收尘装置的自动上料系统; 5、               企业内配备渣场并修筑渣坝; 6、               采用氧化锰矿石为原料生产的不得采用反射炉还原; 7、               准入条件发布以前投产(含报批备案在建)的企业: (1)单条生产线规模>3000吨/年;(2)化合槽有效容积≥100m3;(3)滤渣含湿率≤30%; 100分,有否决权 省级检查情况 1-5项仅考核准入条件发布以后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 二、环境保护 废水的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粉尘、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新国税办[2006]434号发文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6-08-08
发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新国税办[2006]434号发文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8 实施时间:2006-8-8 法规类型: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新疆 发文内容: 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塔地国税发〔2006〕29号)收悉,经研究对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应按“成品油”税目“汽油”子目征收消费税;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6〕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相关规定的外购原材料已纳消费税,准予扣除。   二○○六年八月八日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9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8-08
发文标题: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9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8-8 实施时间:2006-9-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遏制电解金属锰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电解金属锰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保审批、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此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  为遏制电解金属锰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对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提出如下准入条件。  一、工艺与装备  (一)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规模达到10000吨/年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