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52 条法规
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计电[1998]53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1998-06-04
发文标题: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计电[1998]53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1998-6-4 实施时间:1998-6-4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中有关规定,现就部分成品油作价原则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液化气、灯用煤油、化工轻油、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按以下原则由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制定:  (一)上述四种油品的出厂价格要与汽油出厂价格保持合理比价。以90#车用汽油为1,液化气为0.85-0.95,灯用煤油0.9-0.95,化工轻油0.8-0.85,非化肥用重油(减压重油)0.4-0.5,其他船用重油、内燃机燃料油、常压重油、A重油由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按照现行与减压重油出厂价格比价关系自行确定。  (二)计划内民用液化气出厂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3年内逐步到位,实现与汽油的合理比价。计划内民用液化气调价前需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价
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司收费函[1998]41号发文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98-04-29
发文标题: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计司收费函[1998]41号发文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1998-4-29 实施时间:1998-5-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国家国内贸易局市场建设管理司:  你司《关于重新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司发市综字[1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它杂费等)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计收。  二、报名考试费(含试卷、准考证、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按每人次80元计收。  三、注册费:首次注册20元/人,再次注册(每年一次)10元/人。  四、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费10元/证。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按规定重新报批。
关于发布《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发文部门:国内贸易部 国内贸易部 1998-03-09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发文部门:国内贸易部 发文时间:1998-3-9 实施时间:1998-3-9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物资厅(局、集团公司):  为了加强旧机动车流通管理,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保障旧机动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机电设备流通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旧机动车流通的管理,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保障旧机动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旧机动车,是指办理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手续,距报废标准规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车(含摩托车)及特种车辆。  第三条 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  第四条 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旧机动车流通的管理。  
关于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通知
财税[1998]4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8-03-04
发文标题:关于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1998]4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1998-3-4 实施时间:1998-1-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和广告宣传费列支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为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增列瑞丽海关为免税卷烟出口口岸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124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1998-02-26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增列我省瑞丽海关作为计划内出口卷烟口岸的请示>(云国税发[1997]128号)收悉.经研究,考虑到瑞丽海关是云南省出口卷烟的主要口岸的实际情况,为了支持云南省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保证卷烟出口贸易的正常开展,同意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从瑞丽海关出口的卷烟办理免税手续.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2-6-14 实施时间:2012-7-1
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
财外字[1998]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1998-01-24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对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外经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国发[1996]16号),在总结近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 进一步提高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报表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国发[1996]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经企业):   (一)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第三条 对外经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工作
关于印发《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商字[1998]1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1998-0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国家储备糖库的建设,提高此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抄送:国内贸易部?附件:   糖库建设补助款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财政糖库建设补助款的管理, 提高此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中央储备糖库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61号和国发[1997]2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糖库建设补助款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 为缓解国家储备糖库容不足的矛盾,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国家储备糖库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糖库建设补助款按照主要保证建设中央直属储备糖库的需要, 同时兼顾食糖生产区和主销区糖库建设的原则安排使用?各地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扩大和改变使用范围,也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 糖库建设补助款的使用由各地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 财政部根据各地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发文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总署 1997-12-30
发文标题: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发文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发文时间:1997-12-30 实施时间:1998-1-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和繁荣我国电子出版物出版事业,加强对电子出版物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媒体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ard)和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  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复制、进口、发行适用本规定。  销售计算机设备或者其他商品附赠电子出版物的,适用本规定。  举办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新闻出版署主管全国电子出版物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7-12-29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1997-12-29 实施时间:1997-12-29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1994年11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作如下修改:1、第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全省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2、各条文中的“拍卖物”修改为“拍卖标的”;“竞得人”修改为“买受人”;“拍卖机构”修改为“拍卖企业”。  3、第十三条作为第十四条,修改为:“拍卖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拍卖企业。成立拍卖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其他地方机构 1997-11-18
发文标题: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1997-11-18 实施时间:1997-11-18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国际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制定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春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不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售房手续的,责令售房单位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一)、(二)项规定的,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节对售房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归还挪用的售房款,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7]7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7-10-21
发文标题: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1997]75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1997-10-21 实施时间:1997-1-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现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取得 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一律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 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除财政拨款 和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 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具体是:   (一)经国务院
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1997]126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1997-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 关: 为了鼓励从事进料加工的纺织企业使用新疆棉顶替进口棉生产出口产品,根据《国务院 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研究, 特制定本通知。   一、对1997年9月15日以前经外经贸部批准已从事棉花进料加工的出口企业实际 减少进口棉改用新疆棉生产的出口纺织品实行零税率政策。   新疆棉生产的出口纺织品是指出口纺织品中所含新疆棉及新疆棉加工增值的部分;零税 率是指对使用新疆棉生产的纺织品所含增值税在产品出口以后全额退还给出口企业。   二、享受零税率的企业范围包括: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棉纺织品生产企业、生产型集团公司; (二)生产棉纺织品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有出口订单并落实纺织企业加工的工贸公司和专业外贸公司。   三、用新疆棉生产出口纺织品退(免)税计算办法   (一)用新疆棉生产出口纺织品的品名、数量、含棉率及棉花单耗,企业必须如实申报 。产品出口后,由海关按照纺织总会的部颁标准审核棉花单耗及耗用棉花数量,作为主 管出口退税
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1997]10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7-09-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来文,要求对供电企业收取的供电工程贴费是否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供电工程贴费是指在用户申请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时,供电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用于建设 110千伏及以下各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建设和改造等费用的总称,包括供电和配电贴费两部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计投资〔1992〕2569号)附件一规定:“根据贴费的性质和用途,凡电力用户新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应从该工程的基建投资中列支;凡电力用户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从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同时,用贴费建设的工程项目由电力用户交由电力部门统一管理使用。根据贴费和用贴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性质以及增值税、营业税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供电工程贴费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收取价外费用的范围,不应当征收增值税,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收入,不应当征收营业税。 本法规有关营业税规定被以下法规废止 :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
关于颁发《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文字[1997]27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财政部 1997-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文物)厅(局)、文物管理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规范文物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文物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文物事业单位自身特点,我们制定了《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文物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文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文物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
关于清理汽车零部件定点报关口岸的紧急通知
署税[1997]440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1997-05-28
发文标题:关于清理汽车零部件定点报关口岸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署税[1997]440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1997-5-28 实施时间:1997-5-28 法规类型:关税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北京、大连、南京、黄埔、湛江、海口、南宁、厦门、武汉、昆明、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满洲里、呼和浩特、天津、九龙、青岛、上海、广州、福州、拱北、拉萨、汕头、江门、杭州、乌鲁木齐、南昌、合肥、宁波、成都、贵阳海关:  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进口数量增长很快,1996年进口总金额及审价补税额均居各类进口商品前列。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管理,防止和打击利用伪报数量、车型、低瞒报价格等方式进行逾逃税的违法活动,总署决定对现有进口汽车零部件定点报关口岸进行清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请上述各关将目前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监管点名称(具体港口或码头),该监管点海关的建制(如处、科、组),查验和征税、审价人员数量及业务能力作出详细说明;对该口岸1996年全年进口汽车零部件的总金额和征税总额作出统计。  二、在此基础上,上述各关向总署提出本口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