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84 条法规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环发[2004]74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04-30
发文标题: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环发[2004]74号发文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2004-4-30 实施时间:2004-4-30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04年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现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纲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环保部门要树立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贯彻《纲要》,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环
审计署关于征求《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审法发[2004]33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审计署 2004-04-29
发文标题:审计署关于征求《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法发[2004]33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4-4-29 实施时间:2004-4-29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了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审计法修订的立法规划,审计署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4年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报署(含电子文件)。     联系人:彭新林  黄跃进     电  话:(010)68301762  (010)68301792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调整查补税金会计核算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485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4-04-12
发文标题:关于调整查补税金会计核算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4]485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4-12 实施时间:2004-4-12 法规类型: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及时、准确反映税务稽查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对查补税金进行分类核算反映。现将查补税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明细科目的调整     (一)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的“应征查补税金”科目下增设“税务稽查查补”、“税务其他查补”和“外部门查补”三类明细科目;“入库查补税金”科目下除增设以上三类明细科目外,另增设“稽查分级次入库税金”明细科目。其中,“税务稽查查补”核算反映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本科目分设“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四个栏目;“税务其他查补”核算反映税务机关除稽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在税收工作中查处的税款、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选拔2004年度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选的通知
审人教字[2004]31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审计署 2004-04-09
发文标题: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选拔2004年度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选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人教字[2004]31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4-4-9 实施时间:2004-4-9 法规类型: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经研究,今年继续实施审计署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2004年度拟选拔三名同志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会计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 in Aountancy),2004年9月开学,时间两年。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条件推荐一名人员参加统一选拔:     一、热爱祖国、热爱审计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     二、具有较好的专业知识、理论基础和文字功底,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相关专业),在审计署工作满3年,年龄45岁以下;     四、英语水平满足下列一项:     -BFT高级     -IELTS6分以上     -TOEFL550分
审计署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审办发[2004]32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审计署 2004-04-02
发文标题:审计署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办发[2004]32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4-4-2 实施时间:2004-4-2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法制社会和法制政府,推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意义重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政府工作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这些任务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审计监督应当在促进完成这些任务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此,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一段时间开
审计署关于举办2004年审计英语考试的通知
审培发[2004]30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审计署 2004-03-29
发文标题:审计署关于举办2004年审计英语考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培发[2004]30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4-3-29 实施时间:2004-3-29 法规类型: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审计英语考试从1999年举办至今,对加快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英语水平,选拔培养国际型审计人才起到了促进作用。2004年审计英语考试定于今年8月13日举行,现就考试的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干部自愿报名参加。     二、考试内容与方式     (一)考试内容包括公共英语和审计专业英语两部分。主要测试词汇、语法、阅读、翻译、写作等英语能力。具体内容可参见《审计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考试参考资料为《财经审计英语》,该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4]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4-03-16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4]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3-16 实施时间:2004-3-16 法规类型: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青岛、厦门、深圳市财政厅(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就政策内容发出了《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前一阶段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个别
审计署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审法发[2004]22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审计署 2004-03-16
发文标题:审计署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审法发[2004]22号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4-3-16 实施时间:2004-3-16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200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关健之年,切实做好审计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审计机关的实际,提出2004年全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4年全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审计机关“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审计署五年发展工作规划,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审计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个字[2004]第44号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4-03-12
发文标题: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工商个字[2004]第44号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04-3-12 实施时间:2004-3-12 法规类型: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农村经济形势,突出强调了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现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学习贯彻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制定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文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农民增加收入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不仅关系
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转变总局机关作风的若干意见
国税发[2004]30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4-03-11
发文标题: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转变总局机关作风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4]30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3-11 实施时间:2004-3-11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近年来,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总局机关作风建设,先后开展“转变作风年”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克服会议多、文件多等“六多”问题,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并就树立实事求是的风气、加强督查抓落实、坚决防止和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行为等作出一系列规定。总局机关干部职工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努力工作,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一些部门和干部在坚持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开拓创新的主动性不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增强,干工作不是先考虑大局,而是先考虑小团体、本部门的利益;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公文旅行”等现象仍然存在;抓工作满足于一般的布置,督促检查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漂浮,深入基层不够,脱离群众,不愿意到
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4]331号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4-03-10
发文标题: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采购[2004]331号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4-3-10 实施时间:2004-3-10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市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做好2004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现将200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     (一)财政预算下达后,各预算单位要按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尽快落实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市财政预算批复后的20天内,将本系统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安排及采购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04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备案表》,报送市采购办备案。     (二)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和规定的用途安排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各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财政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内容要与财政批
基金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00号发文部门:国务院 国务院 2004-03-08
发文标题:基金会管理条例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400号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04-3-8 实施时间:2004-6-1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
关于延长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04]42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4-03-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43号)执行时间已于2003年底到期。为继续支持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执行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机关服务中心有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征免政策,继续按照财税字[1999]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 1日。   请遵照执行。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
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建金管[2004]34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03-02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建金管[2004]34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4-3-2 实施时间:2004-5-1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监管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日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
关于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制度的通知
京财监督[2004]229号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4-03-01
发文标题:关于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监督[2004]229号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4-3-1 实施时间:2004-3-1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我市1998年开展了对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登记工作,1999年又开展了对行政机关的财政登记工作。财政登记制度运行几年来,对于规范财政入库级次管理、探索财政监督工作方式、加强财政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方式的完善,财政登记制度已渐失去应有的作用。根据京政法制秘字[2003]3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鉴于财政登记属于本次清理范围且登记的法律依据不足。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3月15日起全市停止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工作,财政登记证书不再作为购买银钱票据管理的依据。京财监督[1998]1214号(关于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财政登记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