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18 条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发[2006]113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7-12
实施时间:2006-7-12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一、《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印发是总局为加强葡萄酒消费税管理,解决连续生产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公平税收负担的举措,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明确内部部门分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的管理,切实做好领用、审核和核销等管理工作。 (一)要指定政策法规部门专人负责证明单的管理,建立证明单的领用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领用单位名称、领用时间、领用经办人名称、领用份数、领用证明单号码、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批复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批复
发文文号:青国税函[2006]158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7-12
实施时间:2006-7-12
法规类型: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崂山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请示》(青崂国税发[2006]42号)收悉。根据市局印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青国税发[2003]117号)的规定,同意你局意见,自2006年6月起,采集条盒软盒“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详见附件)的零售价格,并按相关规定报送信息资料。你局应按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国税函[2006]114号)要求,将该牌号规格卷烟样品的电子扫描图像通过局域内网传递给市北、李沧、开发区政策法规部门,供上述单位采集卷烟价格信息时参照使用。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迁址崂山后,你局应选定2-3户卷烟
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3年11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税则号列为29291010,下同)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为此,商务部发布了2003年第61号公告,海关总署就具体实施的有关问题发布了2003年第64号公告。2006年1月,根据商务部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MITSUI TAKEDA CHEMICALS, INC.)适用的税率为12.45%,其他日本公司适用的税率为60.02%,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06年第1号公告。最近,商务部根据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由日本三井化学聚氨酯株式会社(MITSUI CHEMICALS POLYURETHANE, INC.)继承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所适用的被调查产品反倾销税税率,并发布了2006年第53号公告(详见附件)。现将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
关于加强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产业[2006]1222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6-28
实施时间:2006-6-28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69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工作,我委对现有电石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现将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电石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提出的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对本地区电石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针对本地电石行业的现状和
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标题: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6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6-27
实施时间:2006-6-27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94号)收悉,批复如下: 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船用集装箱橡塑制品、工程类橡塑制品。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精密橡胶制品”(序号:06040016)范围。2005年,该企业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规定,同意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标题:关于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634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6-27
实施时间:2006-6-27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80号)收悉,批复如下: 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是于2004年在江苏南通(属沿海经济开放区)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等。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光机电一体化”中“特种泵阀”(序号:04011029)范围。2005年,该企业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的规定,同意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标题:关于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543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6-7
实施时间:2006-6-7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6]82号)收悉,批复如下: 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是1992年在广东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其主导产品电解铜箔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特种铜合金材料”(序号:06010304)范围。2005年12月,该公司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的规定,同意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下发后,部分地区反映归入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的部分出口产品,不含黄金、铂金成份,要求继续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归入海关商品代码3824909090的下列产品出口,继续执行出口退(免)税政策。
彩色粒子、硅藻土、混配制冷剂、十八烯酸、邻对甲苯磺酸胺、UV粉、鱼石脂、蔗糖脂肪酸酯、鞋用固化剂、非六价铭酸皮膜钝化液、C18-16醇、共沸化合物、包衣粉、聚合氯化铝、有机粘土流变助剂、氯芬新乳油、植物多糖、聚合氯化铝、化学锚栓。
二、本通知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1-17
实施时间:2008-1-17
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实行退税政策以来,一些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地执行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现将有关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具体范围调整如下:
一、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是指,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采购的自用国产设备,由该分公司(分厂)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项目,由合作油气田的作业者、作业机构或作业分公司申请办理退税。按规定应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上两个目录简称鼓励类外资目录,下同)的外商投资项目(简称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下同)所采
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商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国税、地税、质检、环保厅(局): 近年来,我国纺织行业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但资源、环境和贸易摩擦等制约因素加剧,行业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为保持我国纺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意义重大 “十五”时期是我国纺织行业快速发展的五年。2005年,我国纺织纤维加工量2690万吨,比“九五”末增长近一倍,占全球纤维加工量的36%以上。纺织品服装出口1175亿美元,比“九五”末增长1.3倍,占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额的24%左右。同时,纺织产业结构有所改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运行质量和效益逐年提升,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已经形成。纺织行业在增加就业、工业反哺农业、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日渐突出。一是自主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16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4-27
实施时间:2006-4-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关于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二期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复合架空地线(OPGW)二期”技改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成都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东方汽轮机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东方汽轮机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15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4-27
实施时间:2006-4-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德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东方汽轮机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立项的请示》(德国税发[2006]29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大型超临界机组、重型燃机国产化研制”技改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绵竹市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金蒙乳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金蒙乳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14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4-27
实施时间:2006-4-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关于成都金蒙乳业有限公司冰淇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产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冰淇淋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成都市金堂县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标题: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394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4-24
实施时间:2006-4-24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60号)收悉,批复如下: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无锡锡山区(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密度电子线路板、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等。其主导产品“高密度电子线路板”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光电子元器件”中“其它片式元器件(序号:01030605)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规定,同意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委)、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质监局、环保局: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很快,但存在总量过剩、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推进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结合当前水泥工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建 设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泥 工业 调整 通知 附件: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水泥是国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