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81 条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外经贸厅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02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标题: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外经贸厅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02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政办发[2002]133号发文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12-18
实施时间:2002-12-18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外经贸厅拟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02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2年度江苏省国家级 省级开发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002年12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作考核制度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62号)的精神,现制定2002年度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作考核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自查自评 按照苏政办发[1999]62号文件的要求,请各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02年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具体工作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承办。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标题: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发文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2-12-13
实施时间:2003-1-15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于2002年12月6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3年1月15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下简称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实行强制性审查、检验和批准的制度。 依据本办法规定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未经批签发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禁止使用。 第三条 国
关于停止经济特区地产地销货物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停止经济特区地产地销货物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2]164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2-11-23
实施时间:2003-1-1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规范增值税制度,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经济特区地产地销货物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3年1月1日起,《关于经济特区征免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078号)第一条、第二条关于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在经济特区范围内生产并销售的货物,恢复按照规范办法征收增值税。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 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药监械[2002]409号发文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2-11-12
实施时间:2002-11-12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加强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使用管理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4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开展了多方面调研,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综合各方面的结论是:主要问题是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管理问题。为了维护患者的利益,加强产品的使用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该产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 二、产品说明书中应增加或完善有关禁忌症、副作用、注意事项、使用方法的内容。生产企业或总代理商应于2002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完善的说明书报我局医疗器械司审批。自2002年12月1日起,使用新的说明书。 三、该产品销售使用中已经采用的三联单制度须进一步完善执行。三联的内容应一致;必须让患者事前阅读三联单并签字;必须有手术医师的签字。产品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对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对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流[2002]139号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2-10-18
实施时间:2002-10-18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黄金交易的有关规定 1.黄金交易所应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按规定申请印制《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 2.会员单位和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并由黄金交易所对每笔交易按实际成交价格向买人和卖出方会员单位及客户开具《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一式三联(存根联、发票联、结算联),卖出方会员单位及客户应开具普通发票给黄金交易所,并据此换取结算联;发票联给买人方会员单位及客户留存;存根联由黄金交易所留存。如发生实物交割的,由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发文标题: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府发[2002] 0095号发文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2-10-10
实施时间:2002-10-10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黔府发[2002] 0095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2-10-10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我省卷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全省公平、规范有序和统一的卷烟市场,促进烟草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全省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本地生产的卷烟产品,已经出台的违反国家卷烟经营有关规定的政策要立即废止。二、全省卷烟生产企业(包括地方卷烟厂)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禁止超计划生产;禁止违反有关规定向烟草专卖批发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调拨、批发销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的决定
2002年8月22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文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8-21
实施时间:2003-1-1
法规类型:租赁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 淇二〇〇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市对汽车租赁业发展实行统
关于下发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下发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海管字[2002]239号发文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文时间:2002-7-30
实施时间:2002-7-30
法规类型: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下发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239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 自国海管字[2002]204号文件下发以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加快了海岛管理和试点工作 ,我们对沿海地方上报的拟建海岛管理试点地区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考虑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辽宁省长海县等七个地市(县)作为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见附件)。 各有关省(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进,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附件: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国家海洋局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 一、 辽宁省: 长海县二、 山东省: 长岛县三、 浙江省: 象山县四、 福建省: 东山县五、 广东
云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计价格〔2002〕806号发文部门:云南省计委
发文时间:2002-7-24
实施时间:2002-7-24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云南省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价格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806号 各地、州、市计委: 为促进我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进一步规范旧机动车辆交易服务价格行为,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旧机动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2002〕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省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价格管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价格作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主要包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为旧车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地、广告信息、验证、估价鉴定、代办保险、过户等手续,以及接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对旧车市场交易中的盗抢、报废、走私、非法拼装组装等禁止交
深圳经济特区金银市场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修订]
发文标题:深圳经济特区金银市场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修订]
发文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7-23
实施时间:2002-7-23
法规类型: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发文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金银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10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1999年1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修订,2002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正常的金银市场秩序,对金银经营、交易做到疏管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和《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为深圳市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行使下列职权: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会同特区物价主管机关管理金银收购与配售价格;会同市政府经济贸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管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发文文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文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建设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2002-6-7
实施时间:2002-6-7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由于城市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处理水平普遍不高,相当一部分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使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影响。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标题: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税[2002]19号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2-5-20
实施时间:2002-1-1
法规类型: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闽财税[2002]19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59号)转发给你们。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原己征收的营业税,不予退税。请遵照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财税[200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杭州市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发文标题:杭州市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发文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4-27
实施时间:2002-4-27
法规类型:租赁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杭州市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件政府规章修改60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4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的管理,强化治安防范工作,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私有房屋租赁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私有房屋租赁(以下简称私房租赁),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私有房屋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仓储等,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农村私房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 各区房产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标题: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计办价格[2002]530号发文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2-4-26
实施时间:2002-5-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复函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计办价格[2002]530号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你厅《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申请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国经贸厅贸易函[2001]6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他杂费等)从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 二、拍卖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从业人员报名考试费按每人80元收取。 三、拍卖师报名考试费(含试卷费、准考证费、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仍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 四、拍卖师注册费仍按首次每人20元,再次(每年一次)每人10元收取。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