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61 条法规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6]85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9-25
发文标题: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85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9-25 实施时间:2006-9-25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169号)收悉,批复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是1992年在江苏省姜堰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金属精密锻件、精冲件、挤压件等。其主导产品闭塞冷模锻汽车差速器行星半轴齿轮、冷精锻汽车变速器同步器结合齿环、密闭锻压成型通用D16/DF6侧卫齿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光机电一体化”中“电子控制自动变速箱”(序号:04010803)范围。2002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2005年,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年总销售收入的64.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企字[2006]207号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06-09-18
各市、县(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外经贸企业:   为了加快我省自主出口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增强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省财政厅和省外经贸厅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出口品牌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做好品牌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6〕4号)和《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浙财企二字〔2002〕1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出口品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符合国家外经贸发展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有利于提高自主品牌的附加值,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   第二条 出口品牌资金来源   由省财政厅和省外经贸厅从财政部下拨的中央品牌发展资金和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   第三条 出口品牌资金的使用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189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06-09-13
发文标题: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运行[2006]1898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2006-9-13 实施时间:2006-9-13 法规类型:环境保护,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税费征收,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办)、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精神,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铅锌工业的结构调整,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促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性  铅锌是与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原材料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297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6-08-16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批复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6]297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16 实施时间:2006-8-16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锡国税发[2005]245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6]731号批复如下:  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无锡(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电力器件等。其主导产品“彩电场功放电路”、“CD马达驱动电路”、“音频功放电路”等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中“微电子元器件”中“专用集成电路”(序号:010201)和“特殊导体器件及电路”(序号:010203)范围。2005年,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当年,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3%.根据《中华人民
关于水洗猪鬃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773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8-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水洗猪鬃是否属于农业产品的请示》(渝国税发[2006]1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有关规定,水洗猪鬃是生猪鬃经过浸泡(脱脂)、打洗、分绒等加工过程生产的产品,已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应按“洗净毛、洗净绒”征收增值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299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6-08-10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6]299号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10 实施时间:2006-8-10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南通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6]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是由中远造船工业公司(原中远工业公司)和日本川崎造船株式会社于1999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建造、销售、检修各种船舶和其他相关业务。2005年9月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2137号)批准同意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46220万元人民币,增资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确认,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三类第十八条第十五项。经北京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6]第A1020号)验证,截止2006年4月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新国税办[2006]434号发文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6-08-08
发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新国税办[2006]434号发文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8-8 实施时间:2006-8-8 法规类型:消费税,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新疆 发文内容: 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塔地国税发〔2006〕29号)收悉,经研究对新疆环美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洁汽油,应按“成品油”税目“汽油”子目征收消费税;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6〕3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相关规定的外购原材料已纳消费税,准予扣除。   二○○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1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2006-07-24
发文标题: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1号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06-7-24 实施时间:2006-7-24 法规类型:反倾销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7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4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7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PBT树脂(税则号列:39079900,该税则号列下的增强或改性的PBT树脂除外),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对应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进口
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7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关于“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的规定,现对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服装企业广告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在今年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把上述政策落实到位。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2006年第53号公告发文部门:商务部 商务部 2006-07-13
发文标题: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文号:商务部2006年第53号公告发文部门: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6-7-13 实施时间:2006-7-13 法规类型:反倾销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3年11月22日发布2003年第61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MITSUI TAKEDA CHEMICALS,INC。)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   应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05年2月3日发布2005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经调查,商务部于2006年1月10日发布2005年第1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的税率调整为12.45%,其他日本公司的税率调整为60.02%。   2006年3月9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6]113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6-07-12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发[2006]113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7-12 实施时间:2006-7-12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一、《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印发是总局为加强葡萄酒消费税管理,解决连续生产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公平税收负担的举措,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明确内部部门分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的管理,切实做好领用、审核和核销等管理工作。  (一)要指定政策法规部门专人负责证明单的管理,建立证明单的领用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领用单位名称、领用时间、领用经办人名称、领用份数、领用证明单号码、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批复
青国税函[2006]158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6-07-12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批复 发文文号:青国税函[2006]158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7-12 实施时间:2006-7-12 法规类型: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崂山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进行零售价格采集的请示》(青崂国税发[2006]42号)收悉。根据市局印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青国税发[2003]117号)的规定,同意你局意见,自2006年6月起,采集条盒软盒“壹枝笔”(软红)牌号卷烟(详见附件)的零售价格,并按相关规定报送信息资料。你局应按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国税函[2006]114号)要求,将该牌号规格卷烟样品的电子扫描图像通过局域内网传递给市北、李沧、开发区政策法规部门,供上述单位采集卷烟价格信息时参照使用。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迁址崂山后,你局应选定2-3户卷烟
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
海关总署2006年第40号公告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2006-0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3年11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税则号列为29291010,下同)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为此,商务部发布了2003年第61号公告,海关总署就具体实施的有关问题发布了2003年第64号公告。2006年1月,根据商务部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MITSUI TAKEDA CHEMICALS, INC.)适用的税率为12.45%,其他日本公司适用的税率为60.02%,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06年第1号公告。最近,商务部根据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由日本三井化学聚氨酯株式会社(MITSUI CHEMICALS POLYURETHANE, INC.)继承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所适用的被调查产品反倾销税税率,并发布了2006年第53号公告(详见附件)。现将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
关于加强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1222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06-28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产业[2006]1222号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6-6-28 实施时间:2006-6-28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69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工作,我委对现有电石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现将电石生产企业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电石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提出的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对本地区电石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针对本地电石行业的现状和
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6]6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6-06-27
发文标题: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6]639号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6-27 实施时间:2006-6-27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制造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94号)收悉,批复如下:  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船用集装箱橡塑制品、工程类橡塑制品。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精密橡胶制品”(序号:06040016)范围。2005年,该企业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1目规定,同意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