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7 条法规
音像产品编录出版费会计处理办法
发文标题:音像产品编录出版费会计处理办法
发文文号:广发计字[1988]928号发文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
发文时间:1988-11-11
实施时间:1988-11-11
失效时间:2003/12/17 0:00:00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音像产品编录出版费会计处理办法1988年11月11日,广播电影电视部 一、编录出版费的提取标准 根据中国唱片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的音像产品实行编辑出版、加工制作、销售发行(简称编、产、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音像产品的销售价格。对编录出版费的提取标准暂作如下规定: 产品名称 单位 提取金额(元) 30公分密纹唱片 张 0.672 25公分薄膜唱片 张 0.056 25公分立体声唱片 张 0.21 盒式音带 盒 0.516 各种副牌盒式音带 盒
滞销音像产品报废损失会记处理办法
发文标题:滞销音像产品报废损失会记处理办法
发文文号:广发计字[1988]928号发文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
发文时间:1988-11-11
实施时间:1988-11-11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滞销音像产品报废损失会记处理办法1988年11月11日,广播电影电视部 根据《国营音像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现就具体会计帐务处理暂作如下统一规定: 一、每月采取合并按月预提提成价差的办法。以库存音像产品总定价的5‰为标准。列入商品流通费。并在预提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报损备用金额以反映。分录: 借:商品流通费-商品损耗 贷:预提费用-报损备用金 二、滞销音像产品损失部分应扣除保留残值及冲减已提版费后。在预提的提成差价中列支。分录: 借:产成品-处理品 预提费用-编录出版费 预提费用-报损备用金 贷:产成品 每年年底库存音像产品盘点后。仓库应将库存音像产品按出版,发行分年详细列明。报送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根据《实施细则》所列比例考核滞销音像产品损失的列支情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技师聘任制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
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在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批准的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国家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将分批分期,有步骤地在企业试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技师聘任制。现将有关于财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经国家批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试点企业,其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在国家下达的聘任增加工资指标范围内,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试点企业,应在企业的新增效益工资中解决。
二、经国家批准实行技师聘任制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限额和津贴标准发给被聘任技师的职务津贴,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试点企业,应在企业的新增效益工资中解决。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供销合作社特种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标题:供销合作社特种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87]商财字第22号发文部门:商业部
发文时间:1987-6-25
实施时间:1987-1-1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供销合作社特种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6月25日,商业部 一、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坚持和发扬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通过群体力量,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特制订《供销合作社特种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办法,下同)。 二、本基金是根据合作社原则,为支援灾区供销合作社恢复经营,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扩大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拓示范性经营服务项目等而建立的专用基金,是供销合作社的集体财产,除按规定使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抽调、挪用或私分。 三、本基金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按规定每年从税后盈余中提取上交,分级进行管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供销合作社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实行定额上交办法,一定三年不变。利润增加时,上交定额不变;利润减少过多时,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可适当核减当年上交定额。 省级
关于集体企业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
发文标题:关于集体企业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
发文文号:财税集字[1986]40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1986-12-17
实施时间:1986-10-1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国务院发[1986]90号文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该文件发出后,一些地区税务局询问,集体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在财务上如何列支。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集体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应在企业管理费或商品流通费等成本费用中按实列支。 二、本规定从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商贸金融企业缴纳、返还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规定
根据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现对商业、粮食、外贸、金融、保险企业教育费附加缴纳、返还的财务处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
二、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应列作“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入)”。并在“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入)”项下增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细目,单独反映。
三、返还给企业的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办理。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的通知
发文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中发[1986]21号发文部门:国务院, 中共中央
发文时间:1986-9-15
实施时间:1986-10-1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的通知 现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发给你们,望在本地区、本部门正在进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认真贯彻实行。 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企业实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厂长负责制;明确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重点,为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做好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此项改革,自一九八四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试点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
关于卫生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发文标题:关于卫生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办法
发文部门:卫生部
发文时间:1986-5-8
实施时间:1986-5-8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卫生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办法1986年5月8日,卫生部 一、有纳税任务的单位,经检查有漏交税款的,应从速如数补交。今后应严格执行税务规定,认真对待纳税工作,不准偷漏税和乱摊成本费用。 二、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凡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或自行增加收费项目的,应予纠正。 三、今后不准再发“红包”。过去已发的要清理造册公布款数。 四、除经国务院批准的制装单位外,其它单位都不得用公款制作服装或发服装费。凡已经自行制装或已发服装费的按国务院国发[84]145号、财政部财工字第13号和控购字第3号等文件的规定处理,属于个人负担部分,应由个人支付,至今尚未扣回的限于1986年6月底以前全部扣清,不得再拖延。 五、单位自行规定职务津贴和免费供应午餐的,分别按国务院[84]186号“关于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
关于国营小型商业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或个人租赁经营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
发文标题:关于国营小型商业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或个人租赁经营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85-5-15
实施时间:1985-5-15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和国务院批转的《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现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或个人租赁经营的有关财务问题,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转让 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出租和联营投资的国家固定资产),都要根据所处的地段和固定资产的质量、结构、新旧程度,按现值重新作价移交。实际移交价值与固定资产帐面净值的差额,做增、减固定资金处理。 二、流动资产的转让 1.库存商品(包括库存、在途加工产品及材料)按帐面购进价格和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分摊的费用计价移交。对个别长期积压、残损变质的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经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审查同意,可适当折价移交,其损失作冲减国家流动资金处理。 2.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物料用品等,应按帐面净值计价移交。库存现金经核实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国建设银行
发文时间:1985-5-6
实施时间:1985-5-6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1985年5月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分行: 兹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关于下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结合各行情况布置所属执行。 一、关于商业汇票在同城的承兑、贴现业务处理手续,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分行的规定或同城各专业银行间协商确定的办法执行。 二、对异地“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贴现业务,目前只限于在建设银行系统内办理,对其他专业银行间由于我行不能向其签发联行报单,暂不受理。 三、关于贴现率,由于目前建筑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较低,不宜再放低。请各行按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
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企业整顿和加强财会会计工作暂行办法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地方国营企业整顿和加强财会会计工作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黑政办发[1982]164号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1982-11-8
实施时间:1982-11-8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切实整顿和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整顿,要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整顿各项经济技术定额为重点,为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开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新局面,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二、基本要求 所有企业必须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整顿。整个整顿工作,总的要与企业全面整顿同步进行,在两、三年内搞完。 列入第一批全面整顿试点名单的企业,同时作为财务会计整顿的第一批试点单位,财政部门要派人重点参加,把财务会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标题: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1982-8-5
实施时间:1982-8-5
法规类型: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中发[1982]2号文件),在全面整顿企业的工作中,切实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我们针对最近企业财务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经多次同各地区、各部门讨论研究,提出了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是反映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增产节约的有力工具。近几年来,国家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同时,采取了多种措施,使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有所改进和提高。但是,从各地开展企业财务检查的情况来看,这方面作得比较好的,还只是少数企业。多数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财务管理水平低,会计帐目不清楚,财产、资金、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财政纪律松弛等问题。还有少数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不断出现。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离不开准确的计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