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65 条法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地税发[2007]3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16
实施时间:2007-4-16
法规类型: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1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优惠政策的确认 对经批准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2006年度需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新目录)的标准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中,已按原目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属于新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的外,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对属于新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应停止执行该政策。 新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内资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办发[2007]32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7-4-12
实施时间:2007-4-12
法规类型: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12 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旨在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州)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发文部门: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4-12
实施时间:2007-4-12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省属各企业: 为规范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聘用中介机构行为,我委2005年建立了“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根据备选库使用实际情况和有关方面建议,近期我们对备选库进行了动态调整:因四川廉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被省工商局注销,取消其在备选库中的资格;增选审计类、评估类、法律类等39户中介机构进入备选库。现将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增选名单予以公布。 至此,“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共选入160户中介机构。凡省国资委、各监事会和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子企业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和提供法律服务等事项,均须按《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增选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税收调研课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税收调研课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国税办发[2007]7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9
实施时间:2007-4-9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2006年11月中国税务学会在广西桂林召开的全国税务学会会议精神和中国税务学会及省局下达的2007年度科研课题,现将2007年度税收科研课题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尽快安排好2007年度税收调研工作,抓好落实。 一、2007年税收调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精心规划,对税收理论和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更好地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为实现全局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组建课题小组,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课题提纲,提出调研重点,确定调研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继续申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继续申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企办[2006]64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发文时间:2007-4-6
实施时间:2007-4-6
法规类型: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信用担保机构: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563号)要求,现将今年我省继续申报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基本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 (三)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 (四)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担保金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发文标题: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政府令[2007] 第20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7-4-3
实施时间:2007-4-3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7-4-3
实施时间:2007-4-3
法规类型: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属监管企业: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是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国资委组建以来,通过市属监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决算等工作,企业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到了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但也有部分企业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将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市属监管企业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现行财务制度要求,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一是企业应加强对投资行为的内部控制。企业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投资行为的内部控制。企业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成国税审[2007]3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2
实施时间:2007-4-2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青羊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成青羊国税发[2007]3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国税函[2006]61号)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分行2006年度呆账损失5474206.62元税前扣除。 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成国税审[2007]4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4-2
实施时间:2007-4-2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温江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温国税发[2007]12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中第一大类第三项第3条的减免税规定,同意你局免征该企业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 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四川汇友罗保盛钢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四川汇友罗保盛钢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成国税审[2007]5号发文部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7-4-2
实施时间:2007-4-2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四川汇友罗保盛钢建科技有限公司2006-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成高国税发[2007]13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规定,同意免征该企业2006-2007年企业所得税。若该企业2007年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减免税政策的规定,不得享受减免税。 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地税函[2007]14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29
实施时间:2007-3-29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于印发<四川省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发[2006]116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虽然我市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管理工作开展较早,一些区县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和可贵的经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离省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希望各单位继续把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管理工作做扎实,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建好台帐,做好售付汇税务凭证存档管理。 二、建立相关部门信息交换制度 各单位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加强与国税机关和外汇管理机关每半年一次的信息交换,将所开具的税务凭证资料和相关汇总表按约定方式知会对方。 若本通知与《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老成渝路加油站申请统一纳税的批复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老成渝路加油站申请统一纳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成国税函[2007]41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3-28
实施时间:2007-3-28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锦江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新开加油站申请汇总缴纳税收的请示》(锦国税发[2006]130号)收悉。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成财税法[2003]5号)规定,同意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新设立的老成渝路加油站(地址见附件)由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在你局统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请你局加强税收征管,搞好税收服务,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的发展。 此复附件:四川壳牌燃油有限公司老成渝路加油站地址(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7-3-22
实施时间:2007-3-22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有效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人才短缺问题,提升本市重点骨干企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且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机械、医药、食品主导产业的企业以及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享受本办法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7]21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由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工程造价定额,结合房地产项目的结构、用途、区位等,核定其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据以计算扣除。 二、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由纳税人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规范。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在1.5%-2.5%的幅度内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各单位应抓紧落实清算工作,对以前年度开发且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7-3-21
实施时间:2007-3-21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审计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十一五”期间全市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的主题,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