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18 条法规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国税函[2006]91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2006-06-15
发文标题: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国税函[2006]91号发文部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6-15 实施时间:2006-6-15 法规类型:税务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 县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规定,切实抓好全市国税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按照省局、市委市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清理全市国税系统中涉及商业交易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国税部门及国税工作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中违反税务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5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6-15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5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6-15 实施时间:2006-6-1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对该企业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审查,同意其2005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度及其以后年度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视其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特此批复。  二○○六年六月十五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宜宾惠捷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57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6-15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宜宾惠捷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57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6-15 实施时间:2006-6-1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宜宾、乐山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宜宾惠捷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对宜宾惠捷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33%。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此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六月十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铁路局勘测设计院等6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55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6-15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铁路局勘测设计院等6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55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6-15 实施时间:2006-6-1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绵阳、德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成都铁路局勘测设计院等6户企业首次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  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成都:  1、成都铁路局勘测设计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宜宾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56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6-15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宜宾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56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6-15 实施时间:2006-6-15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宜宾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宜宾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15%。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
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6-05-31
发文标题: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6-5-31 实施时间:2006-7-1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6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成立,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向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  (一)独立审计机构;  (二)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等评估机构;  (三)检测、检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  (四)法律、档案等服务机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宝兴县银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31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5-23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宝兴县银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31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5-23 实施时间:2006-5-23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雅安、成都、宜宾市、阿坝州国家税务局  近接宝兴县银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15%。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等2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32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5-23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等2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32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5-23 实施时间:2006-5-23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自贡、南充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等22户企业首次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成都:  1、中国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明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33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5-23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明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33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5-23 实施时间:2006-5-23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自贡、德阳、遂宁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成都明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对成都明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33%。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此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府发[2006]41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6-05-15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府发[2006]41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6-5-15 实施时间:2006-5-15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27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企业其他负责人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川地税发[2006]67号发文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06-05-11
发文标题: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地税发[2006]67号发文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5-11 实施时间:2006-5-11 法规类型: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按照旧房交易额和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旧房交易额*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按照当地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实行核定征收后不再进行税款清算,如旧房交易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计税交易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比例调整为:商用房1.5%-2.5%;非普通住房1.2%-2.0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成都铁路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川地税发[2006]49号发文部门:成都铁路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成都铁路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06-05-08
发文标题: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成都铁路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地税发[2006]49号发文部门:成都铁路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5-8 实施时间:2006-6-1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成都铁路局成都客运段、重庆客运段:  为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98号)转发你们,井结合我省实际将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的印制、发放(领购)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的使用范围。成都铁路局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境内的各客运段以及达成铁路公司客运段(以下简称用票单位)按规定应使用铁路客运餐车发票。  二、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的印制、发放(领购)程序和手续。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由四川省地税局技国税发[2005]198号文件规定的式样和要求统一印制管理,原则上每年印制一次。成都铁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6]36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6-04-29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府发[2006]36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6-4-29 实施时间:2006-4-29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是从机制上、制度上健全和规范国有重点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及《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19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4-27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19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4-27 实施时间:2006-4-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33%,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成都: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安宁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6]11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06-04-27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安宁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川国税函[2006]118号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4-27 实施时间:2006-4-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凉山州、雅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四川安宁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税率15%,执行时间以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起计算。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