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92 条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地税三字[2001]13号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5-15
实施时间:2001-5-15
法规类型:印花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铁通公司正式成立后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铁通公司是一个新组建的单位,各有关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收服务工作,理顺征纳关系。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农(畜)牧局,各饲料生产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我省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0]171号)精神,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厅行使我省饲料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其职能机构为云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
请各饲料生产企业,尽快与云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有关免税事宜。
二、原有饲料生产企业新增加的和新办饲料生产企业生产属国税发[1999]39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饲料产品,均应先认真填写《饲料企业免税申请表》(见附件),并到云南省饲料监察所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产品,企业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饲料企业免税申请表》交云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国家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外经贸厅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关于对云南省出口商品贴息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外经贸厅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关于对云南省出口商品贴息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财企[2001]74号发文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4-3
实施时间:2001-4-3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云财税政[2000]39号文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及省政府对《关于给予我省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的批复,为配合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我省出口增长,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决定对我省出台的1999年度后4个月出口收汇财政贴息资金和2000年下半年出口的省产产品财政贴息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
发文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
发文文号:云政办发[2001]57号发文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3-27
实施时间:2001-3-27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是新世纪之初召开的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关于纲要的报告,集中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指导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总纲,对于凝聚全国上下的人心,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农垦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农垦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云地税二字[2001]43号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3-22
实施时间:2001-3-22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继续给予农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函》(云垦[2000]集字348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范围和名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件执行。 二、我省国有农垦企业暂继续以农场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我省农垦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对我省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的通知
发文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3-19
实施时间:2000-1-1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滇科研单位: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向200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员和集体颁奖,江泽民主席签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并向首次获奖的吴文俊、袁隆平同志颁奖。国务院作出了200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要求全国科技工作者向获奖人员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科教兴滇战略,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省政府决定将《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云政发[2000]98号)中关于奖金数额的有关条款作如下调整: 一、将《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第64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报请云南省省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政发[2001]37号发文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3-2
实施时间:2001-3-2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针对我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薄弱,特别是好项目、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影响经济发展的现状,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根据2000年8月30日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十五”期间乃至更长时间内,投资对拉动我省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通过科学规划、民主决策确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明显;反之,有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或违反建设程序,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有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跟不上,没有重大项目、好项目储备,失去了建设机遇等。因此,为加强建设项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省地税局于2000年6月15日下发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云地税二字[2000]65号),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所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合伙制的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49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原省地税局云地税二字[2000]65号文件中的第五条规定停止执行。
二、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制事务所,按核定征收率的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5%,暂定执行两年。
三、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制事务所,其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所取得的经营收入乘征收率,计算出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农资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农资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地税二字[2001]27号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2-27
实施时间:2001-2-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昆明、楚雄、大理、红河、昭通、玉溪地区(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云南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关于确认我公司组成独立纳税人单位的请示》(供农财字[2001]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对农资商品流通政策的调整,现就省农资公司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重申明确如下: 对云南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其所属18户企业,鉴于财务核算现状和所属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其企业所得税集中由省农资公司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统一在昆明申报缴纳。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新华书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新华书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地税二字[2001]22号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2-27
实施时间:2001-2-27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新华书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关于申请继续实行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报告》,上述公司及所属企业经省地税云地税发[1998]090号和云地税二字[2000]30号文批准,实行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鉴于目前上述省属企业就地纳税仍有较大困难,经研究决定,对云南省盐业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云南冶金集团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在2001年,对云南省新华书店系统2000年至2001年内继续实行集中在昆明汇缴企业所得税(名单见附件)。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办法仍按《云南省地 方税务局关于省汽车工业总公司等6户省属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0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政发[2001]1号发文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1-10
实施时间:2001-1-10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企业工委)联系。 云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的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及管理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和管理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云南省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办法》,比照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指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为省政府向国有企业派出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名称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以下简称专职监事)。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为认真搞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第52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暂行规定》、《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试行办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定程序》、《昆明市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等10 个配套文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元月十日
昆明市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解决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重特病医疗费,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参加
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登记管理规定
发文标题: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登记管理规定
发文部门:云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2001-1-8
实施时间:2001-3-1
法规类型:外商投资管理,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采掘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2001年1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投资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登记管理,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权申请登记管理工作。 地、州、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权申请登记管理工作,并为外商提供服务。 第四条 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持有效证件,可以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已取得勘查许可
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发文标题: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发文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1-1
实施时间:2001-1-1
法规类型: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一)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境外企业驻昆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 (五)依据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 第三条 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与本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参加基
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标题: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1-1-1
实施时间:2001-1-1
法规类型: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云南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确保基金合理开支,收支平衡,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遵循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 第三条 下列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 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范围的医药费; 三、按规定不得用个人帐户支付的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四、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他杀、自残、交通肇事、集体性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所造成的医药费; 五、医疗保险IC卡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含因公和非因公人员)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开支; 七、住院患者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者,自医院通知出院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