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19 条法规
巴中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标题:巴中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2-10-25
实施时间:2002-10-25
法规类型:国土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巴中市辖区内的土地交易,适用本办法。 土地交易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联营联建)、租赁和抵押的行为。 第三条 市、县(区)成立土地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建立交易场所,土地交易应当在固定的土地交易场所进行。 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交易中心的主管部门,土地交易中心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规范运作,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巴中市城市规划区(50平方公里,下同)以内的土地交易活动在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区以外巴州区辖区内的土地交易活动在区土地交易中心进行。 第四条 市、县(
巴中市城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标题:巴中市城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02-10-25
实施时间:2002-10-25
法规类型:国土,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土地供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巴中市城市规划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土地并储备起来,向社会供应各类建设用地,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行为。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成立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储备中心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挂靠市国土资源局,履行国有土地储备职能。 第五条 国有土地储备应当制定年度储备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建设、计划、财政、物价、房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下列土地必须进入储备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办发[2002]35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2-9-28
实施时间:2002-9-28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经贸委《关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经贸委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为提高我省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加快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就促进我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快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上市公司改革与发展的原则 (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市场运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 (二)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积极发挥政府的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办发[2002]34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2-9-28
实施时间:2002-9-28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1]63号)规定,国务院决定在中央、省、市、县四级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适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现结合四川实际,就我省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重大意义 基本单位是组成经济和社会的基础细胞。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是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编制预算、规范税源和规划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构架国家宏观数据库、电子政务和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建立和完善上下协调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对于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避免重复建设、改善投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建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川府发[2002]10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8-25
实施时间:2002-8-25
法规类型: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旅游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实现旅游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升我省旅游业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旨在遵循旅游市场运行规律,实现我省政府部门、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三个层面的良性互动,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旅游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四川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 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观念。要正确处理好规范管理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发展,谋求发展必须抓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文时间:2002-8-2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国土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市政府决定更新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中心城区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相关依据和原因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规定,协议出让土地的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政府收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0%。 (二)我市作为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试点城市,2001年中心城区土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第二期农网改造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第二期农网改造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办发[2002]29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2-8-8
实施时间:2002-8-8
法规类型: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是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供电状况,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大措施,是一项深受农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网改造以来,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已连续多年将农网改造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并且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农网建设与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我省将实施第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第二期农网改造要“完成65亿元的投资计划,入户改造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在资金有限而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必须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保证现有农网改造资金百分之百用于农网工程。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8-6
实施时间:2002-8-6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按照国务院批转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体改办、中央编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计委等55个省级行政部门自2001 年10月起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次清理。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第二次清理后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第二批取消的由省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分别报省人大、省政府批准,决定再取消由省设立的24项行政审批事项。省人大、省政府已对设立这些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相关条款作了修改。现将第二批取消的由省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八月六日一、四川省计委取消审批1项:国家要求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二、四川省教育厅取消审批3项: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条例》的决定
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我省投资领域信息化进程的通知
发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我省投资领域信息化进程的通知
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2-7-15
实施时间:2002-7-15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优化和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和产业信息化进程,在未来经济发展中赢得主动,占领先机,努力实现我省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CALS/MS)。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模式,联合清华大学等有关单位,由我省自主开发、面向政府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的应用系统。该系统能够提供投资项目全过程所需要的数据交换、存储、管理、查询和智能分析,实现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满足不同职能部门、不同地区和参建各方各关键环节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成办发[2002]97号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7-8
实施时间:2002-7-8
法规类型: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2]9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50号令,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简称《通知》)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当前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任务根据全国和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要求是:调整管理机构,健全决策体制,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发展业务,努力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尽快组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健全决策体制;积极稳妥地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府措施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府措施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李春城
二○○二年五月九日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在废止第一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再次对截止2001年底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策决定:对已被新的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所代替的,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的,违反WTO非歧视原则的共69件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予以废止。
附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第二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及(字)文号
说明
1
市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集市建设和改进市场管理费收取使用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市政府成府发[1980]86号
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
2
市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出口商品外汇留成的分配、使用意见
泸州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
发文标题:泸州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
发文文号:泸市府办发[2002]65号发文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4-29
实施时间:2002-4-29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泸州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 根据市政府泸市府发〔2002〕19号文件“关于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精神,为促使各县区加大粮食销售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粮食企业销售粮食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特制定我市粮食销售奖励办法。 一、对粮食企业销售粮食的奖励办法 (一)计奖口径和奖励标准 凡销售原执行国家粮食保护价收购的商品粮,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品种,市财政在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销售费用奖励。此项奖励不包括退耕还林粮、军供粮等政策性销售、粮食企业在2001年12月31日前调销业务的库存
成都市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证照]目录
发文标题:成都市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证照]目录
发文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4-20
实施时间:2002-4-20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四川
发文内容:
成都市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证照)目录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讨论决定,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证照)32项(目录附后)。现予公布执行。 2002-04--20序号审批部门项目名称1市交通局取消《汽车维修价格结算员证》的行政审批及证件颁发2市经委取消《表面处理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及证件颁发3市市容环境 管理局取消《服务性亭棚临时占道许可证》的证件颁发,实行定点定项批复4市文化局取消《文化经营许可证(电子游戏专用)》,纳入《文化经营许可证》中一并审批5市文化局取消《文化经营许可证(棋牌专用)》,纳入《文化经营许可证》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