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指引

文号: 上证上字[2002]28号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 2002-03-08
施行日期: 2002-03-08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内容摘要

发文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指引
发文文号:上证上字[2002]28号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2-3-8
实施时间:2002-3-8
法规类型:上市公司,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除权(除

全文内容

发文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指引
发文文号:上证上字[2002]28号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2-3-8
实施时间:2002-3-8
法规类型:上市公司,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对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发放年度、发放范围。分别以每股、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并说明含税及扣税情况。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三、股权登记日(R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红利发放日)。有B股的公司应当就B股的特别事宜作出专门说明。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如系现金红利,说明"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说明非流通股现金红利的派发方式。  2、如系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说明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以及计入的具体日期。  3、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说明本次分派所得的股票、现金红利的领取方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  按变动前股本、本次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股份比例等项目列示。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  八、有关咨询办法  九、备查文件目录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XXXX年XX月XX日●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附表1. (上市公司必须打印,不得涂改);  4.附表2. (上市公司必须打印,不得涂改);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